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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玉龙职工工伤鉴定结论下达的公告

 时间:2026-02-06       大    中    小      来源:

阳泉市盈欣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阳泉市分公司:

  姓名:吴玉龙 ,(身份证号:1403221972****7218)向本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本委于2025年11月17日对吴玉龙的伤残情况作出阳劳鉴委字J1C00202500595480011号鉴定结论:根据《山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晋劳社工伤【2004】275号)确认停工留薪期限为6个月,从20250618起至20251217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山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阳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