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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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
为做好202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现就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5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6997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4198元,上限为20991元。
二、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全省缴纳社会保险基数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即月缴费基数在4198元至20991元之间,由缴费人员自主选择申报。
三、本通知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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