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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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机构;市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传方案>的通知》(晋农工治欠办发〔2020〕3号),按照市政府要求,现印发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传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阳 泉 市 人 民 政 府
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4月8日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学习宣传方案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为实现根治欠薪的目标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营造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传方案>的通知》要求和我市根治欠薪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以贯彻实施《条例》为重点,把功夫下在平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使《条例》规定真正转化为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新动力,进一步增强农民工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宣传贯彻《条例》,通过多平台、多形式、多角度的学习培训宣传,进一步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将条例贯彻至各级政府部门,延伸至每一个街道(乡镇)、社区(村)、企业、建设工程项目,使每一名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农民工熟知条例、遵照条例,积极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根治欠薪的强大动能。
三、工作任务
(一)抓好学习,准确把握《条例》规定。
1.深入学习《条例》,把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推动贯彻执行。通过专家解读、面对面宣讲、讨论交流等方式,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统一思想认识,夯实理论基础。(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领导小组;完成时限:2020年全年)
2.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级执法人员开展集体学习,邀请省人社厅、司法厅有关专家以及高等院校学者进行专题辅导讲授。(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完成时限:5月底前)
3.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带头学、深入学,层层发动,抓好骨干队伍建设,引导和调动学习热情,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条例》原文,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牵头单位: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领导小组;完成时限:2020年全年)
(二)抓好培训,奠定《条例》实施基础。
1.组织对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和有关同志开展培训。(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领导小组;完成时限:5月底前)
2.组织对全市人社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履行法定职责的能力,规范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效能。(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完成时限:6月底前)
3.依据《条例》职责,组织开展本系统、本行业相关监管人员的学习培训。(牵头单位: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完成时限:6月底前)
4.组织本领域企业、工程项目相关负责人和劳务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增强用人单位守法意识,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能源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完成时限:7月底前)
5.各县(区)要根据工作安排,做好辖区范围内有关部门、企业、项目负责人的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领导小组;完成时限:7月底前)
(三)抓好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对接阳泉日报、阳泉广播电视台等市直主要新闻媒体及市主要新闻网站,通过开辟专栏、专家解读、宣传海报、滚动字幕、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条例》普法宣传。(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全年)
2.组织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周活动,根据疫情进展情况,适时在火车站、广场等场所开展工资支付法规政策集中宣传活动。印制1万册《条例》文本,保证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人手一册。积极配合做好省级媒体对我市根治欠薪和贯彻《条例》的宣传工作。派专人赴各县(区)指导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全年)
3.在市人社局官网、“阳泉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民生山西”APP等平台广泛宣传《条例》。在局网站《根治欠薪进行时》专栏设立条例释义、问题解答等栏目进行专题宣传。(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完成时限:2020年全年)
4.组织开展送《条例》下乡、送《条例》进企业活动,做好以案释法和法律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能源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5.各县(区)对照市领导小组安排,结合自身实际,灵活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开展《条例》宣传活动。要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对根治欠薪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并将宣传短片和标语在主要媒体、各类新媒体、户外广告牌、商场超市、建筑围挡、公共交通工具及枢纽等张贴播放,覆盖全域、工地、车站以及公交等场所和设施。(牵头单位:各县(区)领导小组;完成时限:2020年全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作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攻坚利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工作。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找准根治欠薪工作的新坐标,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推动《条例》更好实施,最大力度、最快速度把《条例》的作用发挥出来,用法治手段根治欠薪顽疾。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各成员单位要周密部署,明确思路举措,加强沟通协作,促进上下联动,形成全系统、全行业、全社会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条例》落地落实。学习宣传《条例》情况将作为对各县(区)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总结经验亮点
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学习宣传《条例》的亮点做法和创新经验,随时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区)、各成员单位于2020年6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学习宣传《条例》阶段性进展情况报送市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联系人:马洁;联系电话:0353-2296815;邮箱:yqsld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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