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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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各县(区)人社局、高新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年度安排,为统筹做好全市创业培训工作,现将2023年市级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具体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规范程序,择优认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凡愿意承担我市创业培训工作的各类公办、民办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都可以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立机构具有创业培训相关职能(以编制部门下发文件为准)、民办培训机构要取得人社或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2.以推动和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为工作目标,有一年以上经批准正常开展创业培训或创业服务经历,能提供开展创业培训或创业服务效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工作,具备培训和服务过程信息化管理条件;
3.具有满足创业培训教学、服务要求的标准化场地、设备和实训资源,有3名以上获得省级人社部门颁发的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培训讲师证书的教师(以省人社厅公布名单为准);
4.重视创业培训,能够按照人社部门制定的创业培训相关技术要求和培训流程组织开展培训;
5.注重服务效果,建立了完善的学员档案管理制度,定期评价培训和服务效果,并定期为培训学员提供创业跟踪指导、项目推荐、创业咨询、创业实训等后续服务;
6.具有5名以上全职或兼职的创业服务专家 (包括企业家、普通高校及职业教育院校经济管理专业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取得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等) ;
7.近三年无违反创业培训有关规定被处罚记录。
三、认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按照要求,2月28日前向市人社部门申请,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具体见附件);
2.市人社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认申请材料规范、完整;
3.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必要的实地考查,提出综合评估意见;
4.市人社部门根据综合评估意见,在同级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研究认定;
6.认定结果由市人社部门、市财政部门共同行文发布。
联系人:娄正豹、任丽芬,电话:2299977、2296811
附件:1.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申请
3.培训机构简介
4.创业培训教师花名表(附:创业培训讲师资格证书
及聘用合同、参保证明)
5.创业服务专家名单
6.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
证复印件及学历证明复印件
7.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8.开户许可证
9.租赁合同(3年以上)
10.传染病疫情流行应急预案、疫情防控预案
11.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2.内部管理制度
13.审计报告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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